第四章骄贵傲龙
被侍卫当贼一样押住,此情此景真是尴尬,但更坏的情况陆续有来。从别墅里涌出了最少三十多名侍护,还有五条大狼狗,更有好事的学生也争相走来观看,我相信超过一百人以上。 “他是谁啊?干吗被捉住?” “好像就是他偷了哈傲奇大人的帽子。” “喔,这个跟废才没两样的小子?有没有可能啊?” “他回来自首吗?难以置信,今时今日还有这种蠢货?” “咦,他好像是炼金系的杂工。” “就是上周实验弄伤小鸡鸡那个死蠢?” “是否太监了,所以生无可恋才跑来……” 听到同学们的批评,我只有哭笑不得站着尴尬,在两把剑架着颈的情况下,连挖个坑洞躲起来亦办不到。没多久,又有另一批人马走出来,带头的是一名黄色铠甲的汉子,以及一位白色法师袍的女性,两人还没到我已感到事态越来越失控。 黄甲汉子说:“将这毛贼押入去交公子处置。” “喂,我不是……啊……” ‘啪’的清响,我脸上已多了一个掌印,那白袍女人道:“收声,这里没你说话的余地。” 妈的!继山齐士那贱人后又一个来掴我,仰压不住的怒火燃烧起来,狠狠向那白衣女人反瞪了一眼。那女人突然面色转红后退一步,叫道:“小心,这小子有点邪门。” 邪门? 你才邪门! 黄甲大汉亦紧张起来,用他的大手抓住我肩膀,小心奕奕将我带进别墅之内。真夸张,押我一个有必要动用五十多人加五条警犬吗?会不会太看得起在下? 进入别墅的大厅,此处的华丽使我暗吃一惊,小别墅里画栋雕梁,随随便便一件装饰物不是黄金也是白银,有很多还更镶了宝石。天花上还有传说中的水晶吊灯,这吊灯比马车车轮还更大,灯上有圆有方的水晶无数颗,不晓得值多少钱。单单这个大厅,就比我们平民学生的宿舍礼堂更大。 有钱人果然跟我们不同。 我的注意力很快由四周聚焦在中央,大厅的沙发上正坐着一名美丽无匹的少女。 达美伦! 我相信达美伦不会知道我是谁,可是没有学生不认识她。听说在亚yin魔族的圣月公主入学之前,达美伦可算得上是学院里最漂亮的校花,她本身属于二年级贵族班,比我仅大一岁,报读七个课程而且全都拥有优秀成绩,更是大部分贵族男生们的梦中情人。 开学典礼当日,她乘坐绿色龙兽从天而降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现在距离近了才清楚达美伦美丽至何程度。她一头有如黄金丝线的长发躺在肩上,浅蓝色清晰的瞳孔闪熠生辉,还有又高又直的鼻子,跟我见过的美女雕塑没两样,若论外表美西学姐跟本不能与她相比。 当然,人不能由外表来评价,美西学姐吸引人的地方是其温柔性格。 达美伦穿着一条小裙子,露出膝盖以下的雪亮小腿,腿上没有一根杂毛,皮肤就像雪一般白,她悠然地喝着花茶,直至那白衣女法师在她耳边低语几句后,她才抬起头打量我,清脆的声音平淡地说:“处理干净一点,别弄脏这里。” 背后的待护大声应诺,我却苦叫道:“你连解释也不听?” 达美伦再没有望我第二眼,仿佛害怕我会沾污她眼睛似的,照旧拿起小白瓷茶杯喝茶,金甲大汉说:“押到后院严加拷问!” “有没有搞错?帽子真的不是我偷,啊!” 身旁一名侍卫向我小腹补拳,我本能向后微退两分,腹肌也尽量配合拳头,这是特别训练时学会的捱打技巧。拳头打在小腹上,力量被我之前的小动作消减了一半,但仍然足够产生出剧痛,痛得我忍不住弯下腰,可是待卫们仍是无情地将我硬生硬拖起来。 忽然之间达美伦站了起来,那对美眸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我面上。下一刻侍卫们通通放手,同时我感到有一般压迫感传来,这般压力非常巨大,竟然比吸精蜘蛛更猛烈,压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寸地方可以听我自己指挥。在这压力之下身体除了僵硬外,连呼吸亦甚艰难,耳里只听到达美伦说:“哥哥!” 这几秒光景对我来说却很漫长,要不是早有死过翻生的经验,恐怕我已经不支倒地。比我高半个头的哈傲奇从身边擦过,当他坐在沙发后压力才消失,徐徐道:“他没这本领。” 哈傲奇指的是我没本领偷帽,而事实上的确如此。 这个哈傲奇似乎可以说道理,我呼一口气说:“这帽是我捡到的,总之现在还给你,再见。” 当我急急转身时,情况跟猜想一样,已有人墙堵住了去路。达美伦由刚才的冰山美人变成了温驯小猫,为哈傲奇冲了一杯花茶,后者冷笑起来说:“别人用过的东西,你以为我哈傲奇还会再用?” 果然是有钱人的对白。 “用与不用是阁下的事,与我无关。” 哈傲奇摇摇头,冷然说:“帽是否你偷的已没关系。” 一刹那间我就明白过来,教授说得对,我太天真了! 对哈傲奇来说帽是谁偷的都不重要,帽寻不寻回更不重要,他只需要一只杀鸡儆猴用的鸡而已,偏偏我就是自投罗网的那只笨鸡。看情况是不能善罢,我反而没了顾虑增了勇气,心中也有火,豁出去道:“那你想怎样?” 哈傲奇金色的眉毛 一挑,脸上露出笑意说:“从没有人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作为一个剑术家我很欣赏你的勇气。” 正当我摸不着哈傲奇的心意时,他向着远处轻指,一名侍婢在该处取出了一支酒,我亦看出那是一支香槟。哈傲奇说:“等会侍婢会用力摇香槟,在瓶塞出来之前你可以随便离开。要是你有本事走出我家大门,偷帽之事不予追究。” 我还没掌握哈傲奇话中含意时,他早已打响指头,侍女也开始摇动香槟,哈傲奇也没有再理会我,只是悠然地品尝meimei为她冲的花茶。心里暗惊,立即转身向大门跋足狂奔出去,侍卫们果然让出一条路任我离开,可是我却捕捉到他们那不屑的笑容。 猫玩耗子! 虽然明知是哈傲奇作弄我的方式,但我没理由不逃跑吧? 糖果我恨死你! 由大宅至前院,再由前院到大门,这段距离以我的跑速约为二十秒,要不是昨晚跟柏妮的一场大战,我的速度应该可以更快。虽然如此,香槟由摇动到栓子飞出来的时间亦差不多是廿秒,实在无法想像哈傲奇要怎样阻截我,虽然哈傲奇看来是信心十足。 还剩十步,我豁尽全力飞奔,就在这胜利大逃亡快将成功之际,耳里听到‘卜’的一声从宅内传出,香槟已经开通了。 几乎是同一时间,有般热力由后脑传来,使得正在逃命的我忍不住回头。一点小火球正向我的头部轰过来,虽然火球跟我有一段距离,但魔法的速度比我双脚快不知多少倍,在扑到大门以前我的头颅必然被打爆。 别无选择之下我只有错身避开,小火球在我的脸前十厘米飞过,在灼热的火球中有一点黑色东西,我骇然发现那是刚才的瓶塞。火球的高热没理由烧不毁瓶塞,这个念头闪过的同时,我发现自己掉进了陷阱。 “真可惜。”一团红色光影以不可理喻的高速掠至,哈傲奇冷淡却俊美的脸孔在我眼前出现,他身上还夹杂一股火热的气流。那火球只是虚招,要是我不理会直冲大门,应该可以比哈傲奇更快,可是这一闪躲却让他有足够时间追上来。 胜负已分,哈傲奇的右手发出闪光向我颈项射过来,我知那是一柄剑,然而却看不清剑身,哈傲奇的动作比山齐士还要快,而且出手绝不留情。没想到一周前才逃离死门关,现在竟要丧命在别人剑下! 这一刹那间想到很多事,使我又再重新经历死亡。 不甘心! 我明明没做错什幺,为何胡里胡涂被杀? 动也不动,我以凶狠的目光盯着哈傲奇,正要身首异处的一刻忽然两眼感到灼热和刺痛。原本已经稳cao胜卷的哈傲奇眼神生出变化,好像是某些警剔,他毫无理由地抽剑后退。得这千载难逢的良机,我一屁股朝后坐下去,接连打了两个跟斛刚好滚出大门口之外。 哈傲奇早已收剑卓立,仍旧是一张没表情的俊冷面孔,不知他刚才用了什幺法术追来,他站着的地面有些焦黑。其余的人此时才从屋里赶出,发现我仍活着坐在门外而合不拢嘴。颈侧微凉,我用手一抹,原来皮肤已被剑劲划破,一滴滴的蚊饭正流出来。 血呀,好惊呀! 背脊全是汗水!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哥哥?!”达美伦以无法置信的眼光向我望过来,不明白到底发生什幺事,其他侍卫早已拔出长剑,看样子是要毁诺出手。 倒是哈傲奇本人最冷静,他从侍从手中的剑士帽拿起抛给我,问道:“你叫什幺名字?” 惊魂未定的我接住剑士帽,双脚还在颤抖,呆头鸟般报上姓名:“安格斯·登·嘉雪。” “好好保管自己的头颅,它是属于我的。”哈傲奇掉下这句话后转身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