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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气都使在嗓子上。每当小丧尸快咬到她时,陆启明就把绳子往后拉拉,分开二人的距离。饶是如此,江妙妙还是没能伤它一分一毫,反把自己累得够呛。中场休息十分钟,她靠在墙上哭。“太难了,我做不到,呜呜……”陆启明抓起她细细的手腕看了看,也明白单纯依靠体力是太难为她了。战斗技巧这种需要天赋的东西,更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得出来的。还是得从武器的选择上下手。他想了想,把小丧尸重新绑好,拆开一套防护服穿上,抹好血对江妙妙说:“我出去一下,你休息吧。”江妙妙忙站起来,“你要去哪里?今天不是不干活吗?”“回来再告诉你。”他说完匆匆走了,留她一个人待在这偌大的别墅里,空荡又安静。不对,还有它。江妙妙看了眼小丧尸,对它刚才搏斗时展现出来的力气感到害怕,连忙关门去了楼上。陆启明中午没回来,她自己做了饭吃,特地给他也留一份。看着盘子里的饭菜,她忍不住暗骂陆启明。这人真讨厌,想一出是一出,出去干嘛也不说,要是回不来怎么办?江妙妙拿来手机,坐在客厅地板上,边玩游戏边等他,不知不觉睡着了。“猪,醒醒。”她被人晃醒,朦胧地睁开眼睛,率先看见的不是陆启明的脸,而是一台小电锯。锋利的锯齿正对着她的脸,瞬间吓得她睡意全无。陆启明看了眼电锯,把它放远点,说:“我给你拿了新的防身武器,起来试试。”江妙妙茫然地站起来,走了几步才想起一事。“你吃饭了吗?我给你留了饭菜。”陆启明正在调试电锯,听到这话心头一暖。“待会儿吃,你先试。”“哦,好。”她伸手去接,拿到手里猛然一愣。“等等!这是……”“电锯。”“噗……咳咳……”江妙妙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震惊极了。用电锯防身,她又不是杀人狂,太血腥了吧!陆启明看她接受无能,解释道:“这是台迷你型的,用锂电池充电,外出时携带很方便。而且重量只有三四斤,你这种体型的也能用。攻击力强,可以割开三厘米厚的钢板,正好弥补你体力的不足。”江妙妙欲哭无泪,“可是……可是……”她害怕呀。从小到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却要拿电锯去砍丧尸,嘤嘤嘤。陆启明随手拿来一根钢管,摆在她面前。“别可是了,试试。”他把防护服脱掉,由于在外跑了一中午,热得汗流浃背,头发都湿了。江妙妙看着这样的他,实在无法说出拒绝的话,动作生疏地端起电锯,在他的指导下打开开关。嗡嗡嗡。电锯转速飞快,瞬间就把钢管切割成两截。江妙妙惊艳了。“这么厉害?”陆启明不以为然,找来一根更粗的钢管让她切。江妙妙来了兴趣,再切,亲眼见识了一下什么叫削铁如泥。“只要你掌握好使用它的办法,以后再遇到丧尸,就是它怕你而不是你怕它。”陆启明说。可她害怕的就是掌握不好啊。要是打斗时不小心割到自己,她这细胳膊细腿怕是坚持不到三秒。她不想变成残疾人。陆启明饿得前胸贴后背,用冷水洗了把脸,吃饭去。回来看见她还在对着电锯发愁,便教了她几个技巧。比如怎样出刀才不容易伤到自己,从什么角度切伤害力最大,什么样的连招能让对方无暇反击。她努力地练了一下午,发现果然很有用,起码不会再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陆启明,想不到啊,你还有这种本事。”江妙妙停下来休息,好奇地问:“你以前是不是当过兵?”他支着一条长腿坐在窗台上抽烟。“没有。”“那你为什么懂这些?”“男人懂这个不是很正常?我懂的东西多了去了,你没发现而已。饿死了,做饭去。”早饭是他做的,晚饭归江妙妙,这是心照不宣的约定。但她中午做了饭,下午又练习那么久,手腕酸痛得抬不起来,可怜兮兮地看着陆启明。“今天你做好不好?明天我一定做。”“你呀你。”陆启明拍拍她的头,跳下窗台,叼着烟洗米去了。江妙妙逃过一劫,美滋滋地上楼休息。看着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武器,她决定一定要珍惜它。搞不好以后这个宝贝真的能救自己的命呢。电锯靠手端着还是不方便,出门时她手里肯定得拿别的东西。于是二人去超市补充食物时,江妙妙特地拿了针线盒与一个斜挎包,回家就钻进房间里鼓捣。翌日早上八点,两人穿上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抹好血即将出门。她突然神秘兮兮地说:“等我一下,给你看个东西。”陆启明皱眉。“什么东西?”“你看见就知道了。”她跑上楼,再下来时肩上多了个粉色的斜挎包。包身一侧开了个口子,电锯的头从那里钻出来,随着她走路的姿势摇晃。陆启明:“……你做的?”“是啊,很方便吧,以后不管到哪里我都能随身带着了。”“方便是方便,就是有点……”他想到自己消肿没多久的脚趾头,把丑字咽了回去。江妙妙毫无察觉,看着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这个包还有很多口袋呢,出门时可以放很多东西。水呀、创可贴呀,要是出远门中午不方便回来,还可以带午饭。你要不要也弄个包?”陆启明连忙拒绝。“不用,谢谢。”“弄一个嘛,还可以用来装物资呢,省得推车装不下。”“真的不用,快走。”他推着她的肩膀,强行把她推出了门。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他们都已经在这座城市里生活好几个月了。江妙妙看着街上游荡的丧尸,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想当初刚穿进书里时,她以为自己能撑一个月就是万幸。路过一辆轿车,她有点惋惜。“要是我们能开车就好了,这样才能去更远的地方搜集东西。”11路的速度实在有限,他们至今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十几站路外的超市。如果走更远,一天的时间就不够打来回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