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0
书迷正在阅读:炼丹记[重生]、竹马混的比我好、他竟然喜欢我(ABO)、空白格、少年来自星星海[星际abo]、就是想撩你/怎样攻略路边的秦先生、老攻是我储备粮、痴梦一夏[娱乐圈]、编辑再爱我一次、怎无念
翌日因为要去伺候秦鹤,郑之南五点就从床上爬起来,去外面的洗手间洗漱,然后去餐厅吃早餐,这个时候不是要去伺候主人早起的下人,人并不多。郑之南五点半来到了内务总管所说的秦鹤的房间。庄严气派,一进去就觉得身体里仿佛快要凝固的血夜再次流通了起来,有暖气的地方就是天堂啊。进去后,郑之南先去了值班下人休息的偏间,让里面的人给他吩咐一会儿要做的事情。绯是夜里值班的下人,看到来接班的是个新人并不意外,估计是有人特意吩咐过,她一一对郑之南说:“洗漱这些公子自己就做了,你进去了只需要守在门口,等着他醒来后唤人你就进去为他更衣穿袜穿鞋,然后净手后伺候公子用餐,其他的听公子吩咐就行。”绯说的这些其实都是从前鸦为他做的,郑之南并不陌生,点头应允便用温水洗手,免得冰到秦鹤,这是绯交代的。等绯离开后,郑之南轻手轻脚的来到秦鹤的卧室,站在门口,等着里面的秦鹤醒来后唤人。好在屋里有暖气,郑之南并不觉得冷,就是觉得挺搞笑的。从前是别人伺候他,现在风水轮流转,改他伺候别人了。命运啊,就是这么多变。秦鹤本以为郑之南在发现自己身份巨变后会崩溃,会发脾气,会歇斯底里,但意外的,郑之南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就像真的只是个刚进府的下人那样为他穿衣服,扣扣子。秦鹤翘起嘴角故意刺激郑之南说:“郑少昨夜睡得可好?”郑之南听得出来他的意图,故意露出个笑容说:“很好,什么少爷,公子叫我之南就好。”能屈能伸,可以的,秦鹤在心里表示了欣赏。秦鹤接着说:“不难过吗?你父亲死了,我好像没有看到你为他哭。”恶意满满。郑之南面色平静地给秦鹤穿上外套,然后回答道:“人各有命。”秦鹤终于生出了一点趣味,这个小少爷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要有趣。在郑之南给他扣上衣的最后一颗扣子时,秦鹤看到郑之南维维垂首时露出的一节优美洁白的颈脖,他恶作剧地伸出手攥住了郑之南的腰,下巴抵在他的颈部,声音仿佛贴着郑之南的耳朵说:“我想看到你哭的样子。”郑之南知道秦鹤在作弄他,但他还是决定不刻意的去讨好他,讨好未必让他喜欢,他可是要刷好感度的啊。“现在哭不出来。”“你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死了,还是被我杀的,你不恨我吗?不想杀了我为你父亲报仇吗?”郑之南自嘲地回答道:“你觉得我做得到吗?”我这随时都有可能嗝屁的体质。秦鹤看郑之南就算被这么作弄也神情平静,颇觉无趣的松开手说:“你倒是看得通透。”果然,他只是想作弄我,其实光看他眼神中露出的神情,郑之南就知道,他在故意作弄他,因为那里面没有情欲之色,所以他才特别镇定的任他抱着,任他故意蹭他的颈脖。他就是想看他慌张,无助,不安,崩溃,甚至流眼泪的样子。秦鹤用餐到一半的时候,幽和鸦走了进来,两人齐齐向秦鹤问好,然后退到一旁等待秦鹤用完早餐,而鸦的眼神则状似无意的扫了一眼郑之南。看到他脸色雪白雪白,嘴唇也泛着白时,就觉得他肯定没睡好,大概也没怎么吃东西,鸦这一番心理活动完全是习惯使然,等看到他那身下人的衣服时才猛然回过神。郑之南也看了一眼鸦。秦鹤用过早餐后略坐片刻,给鸦安排了新的工作内容,侍卫队的总队长,今天就去报道,然后让幽发内部通知。等鸦离开后,秦鹤带着幽和临时被叫上的郑之南去了政务中心,处理这段日子堆积上来的工作。秦鹤接下来要怎么处置郑之南,所有人都不知道,包括郑之南也不清楚。虽然他觉得秦鹤对待他这个杀父仇人的儿子怎么样都不奇怪。然而秦鹤并没有特意的去想法子折腾郑之南,或者是给他难堪,秦鹤一连半个月都忙于政务,甚至常常熬夜处理事情,做下一年的工作安排。郑之南在这半个月里跟在秦鹤的身边见了不少月裳城的重要人员。只是自从那天早上鸦被分派到了侍卫队后,就再也没见到过,说好的他休息后去看他,也没有出现过。郑之南有些沮丧,但想想本来承诺这种东西就是缥缈的存在。就这样,郑之南一直跟在秦鹤身边,待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开春后,府上忽然就忙碌了起来,郑之南在绯那边打听了下才知道3月份秦鹤要宴请和月裳城有最大生意往来的北境城的城主。而郑之南也知道了去年月裳城要云凤城那么多钢铁是用来做什么的,做枪/支/弹/药,月裳城竟然在做军/火生意,而北境城就是这些军/火的购买对象,同时北境城也会提供月裳城需要的东西。郑之南知道这事儿不简单,可还没理出头绪来。关于北境城,郑之南知道的信息不多,因为离中部大陆太过遥远,没怎么接触过,因为远,隔山隔水,自然也没有起过冲突,只知道是北部大陆最大的城市,也是各个城市的交通要道,而北境城的赫连烈行事作风颇为乖张残暴,除此之外,郑之南再没有其他的信息了。3月的宴会如期举行。宴会当天,郑之南一如既往跟在秦鹤的身边入场,这是郑之南自参加葬礼后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出现。两次出现,两次身份。而随着他的出现,本来只是闲闲斜靠在自己位置上的赫连烈挑起了眉头,生出了兴味。这秦鹤人无趣了点,但身边的这个随从看着不错,白白嫩嫩,看着很好推倒的样子,神情却又带了一抹矜贵自持,怎么看都不像是简单的随从。赫连烈让手下去打听了一下,便结合之前知道的事情了解了个大概。原来,这就是云凤城曾经的继承人,难怪看着就不似其他下人那么粗糙平庸。郑重安那个大老粗,竟然有这么个儿子,他怎么从来不知道?既然是仇人之子,那么要过来应该更简单了。打定主意的赫连烈端起了酒杯。郑之南进来后,第一眼也注意到了右边首座上的男人,丝质的衬衫,3月还带着冬日未散尽的寒意,外面竟然只罩了一件薄风衣,虽然是长发却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