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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至于太令她费神,顶多再多派些人手盯着红莲大殿,确保阿魂不会再找回来便是。”“也好。”萧澜道,“他一直就向往着外头,此番也算是得了自由。”“下一步有何计划?”空空妙手问。萧澜道:“黑蜘蛛。”“我知道你第一个就要对付他,我是在问计划,计划。”空空妙手挤在他身边坐下,眼底有些兴奋。萧澜笑笑:“先前发现的那处白玉夫人的墓xue,正好拿来用一用。”而在另一头,黑蜘蛛正心神不宁匆匆前行,连与鬼姑姑迎面遇到也未察觉,还是身旁的人出声提醒,方才猛然回神,行了个礼。“要去何处?”鬼姑姑问。“回姑姑,属下想去看看少主人。”黑蜘蛛回答。鬼姑姑摇头:“澜儿最近身体虚弱,你还是莫要打扰他了。”黑蜘蛛答应一声,低着头,看不清脸上是何表情。按理来说萧澜失忆,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坏消息,因为先前种种冲突都可借此一笔勾销,对方做事也不会再一直针对自己,将来会少许多麻烦。可也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那代表着鬼姑姑对他有多看重,哪怕舍掉先前所有记忆,也要把人留住。冥月墓的掌门之位正在离自己越来越远,甚至开始遥不可及起来。而且不知为何,总觉得不利局势还不仅限于此,他甚至能感知到,有更大的风暴正躲在阴暗的云层后,随时准备着要降下一场电闪雷鸣的倾盆暴雨。自己似乎不应该再等下去了。黑蜘蛛在黑暗中想,他走得很慢,佝偻而又瘦弱的身体,几乎完全隐入了阴影里。第九十七章-心绪难平一封书信冥月墓外的一处小山洼里,阿魂第八回满脸担忧地问:“少主人在里头当真不会出事吗?”“我是他的娘亲,连你都能救出来,若他当真有事,莫非还能放着不管?”陶玉儿被他吵得头晕,“只管去送你的信,速度越快越好。”“那,那我可就走了啊。”阿魂将身上的小包袱带了带,“夫人往后多加小心,鬼姑姑很厉害的,还有墓中那位老前辈,也万万不可大意。”陶玉儿冷冷道:“你若再唠叨一句,这送信的差使,我就交给别人了。”“那不行!”阿魂闻言一紧张,好不容易能替少主人做一件事情,可不能让别人抢了去。因此心中即便有再多担心,也只有闭嘴把话咽下去,辞别陶玉儿后,便从后山小路偷偷溜了下去。他要去千叶城,去日月山庄,去将信送给陆追。江湖排名第一的大帮派啊!也不知是不是和传闻中一样,连看门的老家仆都是绝世高手。倘若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看到追影宫的沈公子,与凤凰。一想到此,阿魂整个人就越发激动起来,挥手一扬马鞭,几乎是用飞一般的速度绝尘而去,即便头上顶着炎炎烈日,也丝毫不觉得酷热难耐,倘若不是为了让马休息,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昼夜不歇赶路。日月山庄中,陆追掐着手指,坐在桌边算日子。叶瑾站在门口:“咳!”“谷主。”陆追回神。“又在想冥月墓吗?”叶瑾走进来,将手中的药递过来,“最后一回。”“往后都不用喝了吗?”陆追有些意外。“毒蛊已经清的差不多了,余下的寒毒要等我好好想一想,至于合欢情蛊,最好等萧公子来。”叶瑾道,“往后便是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这八个字,真是怎么想怎么舒坦。陆追道:“可谷主先前说过,至少要养两年。”“这些蛊虫在二当家体内蛰伏太久,彻底养回来是要两年。”叶瑾道,“用好吃好睡养,不是用药养。”“原来如此。“陆追道,“多谢谷主。”“住进来这短短几月,二当家少说也给了我百八十个谢字。”叶瑾坐在他对面,“一家人,客气什么。”陆追笑笑,将药一饮而尽。“这又是那相思局吗?”叶瑾侧头看桌上的纸,“怎么样了?”陆追道:“差不多了。”叶瑾吃惊:“差不多的意思是,快成了?”陆追道:“八九不离十。”“那可厉害了。”叶瑾道,“江湖中人人都想知道冥月墓的秘密,二当家竟然如此快就能破解。”而且还是无师自通,这谁能比。说完后过了阵子,又问:“那红莲盏呢?”“红莲盏恰好是墓xue之眼,阵门所在。”陆追道,“有红莲盏,就能安然而入,没有红莲盏,墓xue内便是幻想重重,机关遍布。不过按照这阵法所指,原先冥月墓中供放红莲盏的位置反而是错的,该由另一面破阵才是。”叶瑾翻看了半天,如实评价:“看不懂。”陆追笑道:“若谷主想——”“我可不想。”叶瑾打断他,头摇得像拨浪鼓,每天cao心正事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空去学什么破阵。至于什么是正事。比如看一阵小晗练剑。种种草药。喂喂驴。给那个谁炖个汤。给那个谁做做衣裳。给那个谁按摩松骨。都是很正的事。陆追问:“谷主后来选好,要送什么给沈盟主了吗?”叶瑾严肃道:“根本就没有这回事。”陆追:“……”叶瑾问:“出去逛逛?”陆追道:“我还有几本书未看完。”叶瑾道:“既然已经研究出了八成,那也该适当歇一歇。”叶瑾又道:“医嘱。”陆追只好答应。毕竟古人有云,神医的医嘱,谁不听,谁不举。正好这日外头的天气也挺凉爽,两人也没骑马,就一路在街上走走停停,遇到了不少百姓,都笑着给叶神医打招呼,再顺便看一眼他身旁的斯文公子,问一问沈盟主去了何处。不认识啊。叶神医在心里回答,不熟。然后熟门熟路拐进布料行,看看有什么轻薄的好料子,能给不熟的人做件衣裳。陆追跟着站了一会,觉得有些困,便打了声招呼,去隔壁的宣纸铺子里看文房四宝。他喜欢写字,也写得一手好字,自然对笔墨多有研究,同老板两人颇有话题,一连试了十几支笔,留下厚厚一摞书过的宣纸。老板笑问:“不知这些字可否留下?”“自然,不过是些废纸罢了。“陆追道,“可在下并非书画大家,这怕是值不了几个钱。”老板摇头:“提钱就俗了,我喜欢公子的字,狂草中透着韧性,似是屹立风中的苍翠青竹,令人见之难忘。这支墨湖点朱砂,就送给公子吧。”“这笔可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