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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他们的日子还要好过些,这几年伊索读书买各种学习用具、交学费花了不少钱。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不在乎。他和佩姬能安稳的在哥谭这块弑骨之地活下来,彼此拥有对方,这就很幸福了。伊索想着忍不住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他在门口站了许久等到身上被雨水打湿的地方都干的差不多,才掏出钥匙打开沉重的大门。‘吱嘎————’伊索的微笑在注视到背对着他坐在沙发上的金发女性时转化为大大的笑容,他扑向佩姬。伊索从背后抱着佩姬,深深地吸了口属于佩姬的味道。“晚上好,mama。”“..伊索。”佩姬无奈地把手向后伸摸到了伊索冰凉还有些湿润的脸颊,佩姬浅绿色的双眸里划过了然,很快又隐入。她不会揭穿自己儿子的一些小心思,比如在门外站了接近一个小时只是为了让自己安心这一点。佩姬把伊索抱到身前,当然,其中有伊索的配合才能做到。佩姬和往常一样,亲吻了伊索的额头温柔的对他说道:“我烧好了热水在保温瓶里,先去洗个澡好吗宝贝?”伊索原本提起的心放下,佩姬没有发现自己在外淋了很久的雨。“好。”他亲了亲佩姬的脸颊,从佩姬怀里爬出来,蹬掉鞋子,突然他又想起了什么仰头对佩姬道:“呐mama。我想喝牛奶。”佩姬点点头宠溺地说道:“在你洗澡的同时我会为你热好它,洗完澡再出来喝好吗?”“好嘞。”伊索快活的奔向浴室,他的脚踏在瓷砖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佩姬看着伊索的背影摇了摇头,漂亮的绿色眼睛里灌满了哀伤,她怎么会不懂自己养大的伊索呢?他总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活波、幼稚的一幕,但是佩姬清楚她的伊索很成熟、也聪明勇敢。他做一些危险的事情来为他们换取生活的筹码,他总对她说:这些危险的事情是帮助警察抓罪犯、保护哥谭的居民,他是英雄。可伊索不知道的是,做母亲的,比起孩子在外做的事,更在乎他做的事情会不会威胁他的安危。佩姬知道,伊索这孩子倔得慌,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的那种。曾经他们邻居的小孩羞辱了她一句,本是童言无忌却硬是被伊索给揍了一顿。别人家长来找他们算账,他还一副嘴硬的模样道‘小孩子之间的打斗只不过是玩闹,我又没把你们一起揍。’最后没过多久迫于经济压力佩姬带着伊索搬了家来了这里,没了固定邻居的伊索也安分了不少,却把心思放在一些危险的事情上,怎么说也不听。佩姬已经没有时间了,但佩姬的心放不下伊索。如果当初自己把伊索从培育舱抱出来,然后带着伊索去找布鲁斯·韦恩,伊索的生活会不会好过许多?或许伊索不会有机会继承韦恩家族,但他至少有保暖的衣服、香甜的面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活下来去做危险的事情。佩姬抽离思绪,她不该去想那些,任何事情都没有回头的余地不是吗?佩姬从沙发上站起来打算去给伊索热牛奶,目光触及伊索胡乱丢在地上的靴子旁的一袋亮蓝色的粉末上。佩姬拿起粉末举过头顶透过灯光观察着,这是什么?伊索看着镜子里满脸都是懊恼的自己,一头黑发乱糟糟的搭在肩上,还散发着被雨水打湿的湿臭味,黑色劣质T恤被水打湿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了不少脱色的印子。自己这副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佩姬看出来淋过雨。还能怎么办?只能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他只是希望佩姬能少为自己担心。伊索狠狠地压了几下瓶子才从中挤出一小部分沐浴露,他把沐浴露挤在头上揉搓头发。伊索仔细闻了闻身上的味道,他把脏衣服丢进刚刚洗头的盆子里,借用里面剩下的泡沫把衣服洗了。伊索套上一件新的、残留着化学产物味道的衬衫,他想这是佩姬这两天从地摊上给他淘到的新衣服,长袖衬衫和黑色的长裤。他用皮筋把头发胡乱的扎成马尾用毛巾裹起来避免头发打湿衬衫。坐在桌边织围巾的佩姬看着坐在对面喝牛奶的伊索愣了一下,随后展示出一个揶揄的笑容打趣的说道:“我的伊索现在也是个小帅哥了。以后不知道要勾走多少女人的魂。哎呀,要我说,伊索宝贝现在去把头发剪短些,也能勾走学校多少女孩的心。”伊索的五官十分出众,现在他才十岁,五官没长开,却也能通过现在的样子看出未来的俊朗,就像一个缩小后的他的父亲。伊索略微不满的抽了抽鼻子,他嘟哝道:“我才不喜欢学校里的那些女孩,她们只会尖叫和哭、以及讨论当红的英雄。”佩姬不带任何意味的调笑地说:“噢~看来伊索对她们也很有关注嘛,知道的这么清楚。”“我没有!”伊索忍不住红了脸,不知是羞的还是恼的,他高声道:“她们就坐在我的前面,我想不听到也难。”佩姬耸耸肩道:“可是伊索早晚有一天会成家立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孩子。”“我只想和mama在一起。”伊索瞪着那杯牛奶,仿佛那就是他未来的妻子。“可是mama早晚会离开你的啊。”佩姬微笑着,眼底却是浓郁到化不开的悲伤。“有些事情必须你和你的爱人一起度过,而不是和mama。”伊索敏锐的觉得佩姬的情绪有些不对,可他又无法察觉到更多,心底有些难受,就像是佩姬要离开他了似的,佩姬不会离开他。他有些不大舒服的保证道:“好吧,那我和我的爱人会常来看你的,绝对不会让你感到孤独,住在一起也可以。”佩姬笑出声,她拧了一下伊索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你还小,早点休息。”作者有话要说:司行是个小偷,哥谭千千万万个小偷之一。但他似乎又不能算一个普通的小偷,他是个有超能力的神偷,就像故事里写的折纸神偷,他可以把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变成纸,所以他又被称为神偷。听起来很厉害?在这个共走的哥谭也只有被蝙蝠侠和他的罗宾鸟按在地上打的份。蝙蝠侠罗宾那群‘钞人类’连钢筋都能徒手掰断,他一个小小折纸人又算什么?特别是罗宾,老在抓住自己后询问自己可不可以变成折纸猫、折纸狗之类的。罪犯没有人权?不要面子的吗?对不起,他忍不下去了。所以,司行决定搬家了,他收拾着行李搬到了同样罪犯超多但是没有英雄最适合他居住的布鲁海文。紧接着,他发现罗宾化身夜翼也来到了布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