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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健康的施岷朝我张开怀抱。这当然只是妄想,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要回健康的他。但没关系,至少,有一点希望摆在我面前,让我能相信来日方长。还有那么多个八年啊,我需要好好盘算,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去个什么样的地方。我要一个完完整整的施岷,像八年前一样,没有隔阂,大胆吻我的施岷。施岷之前总是说,“家”和“房子”不一样。而我一直没懂其中的含义。在陪着施岷过一天天细水长流的日子时,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叫差别。这样的房子,住起来,比宁城海边的那个大房子舒服很多。这种生活的确很好,可我不知道,这到底算什么关系。我们算不上恋人,没有哪一对恋人中间会隔着这么多层纱,需要如此小心翼翼。也不算亲人,我们之间又没有任何血缘和婚姻关系。更不是什么点头之交的前任,毕竟,我俩中间连着的感情不止一点半点。那这种关系究竟算什么?我也不清楚。大概就像他说的那样,熊熊野火,痴痴缠缠。只是,我不希望这只是一团路过一切、毁灭一切的火,我要它生生不息。施岷学东西其实也很快,我俩有时候闲着无聊,就在一块学法语。他一直会,只是太多年没学了,需要重新捡起来。而我是一窍不通的。有关语言的学习,我好像总是少根筋。施岷本来就有功底,语感又好,通常都是他先学完一节课,再来从基础的部分教我。就像高中那会一样,他把教材摊开,平铺在我面前,指着音标,一个字一个字教我念。法语的发音和英语很容易弄混,以至于每次我看到拼写相似的单词都会读错,他就会在一旁笑,说:“当初学英语的时候你喜欢串拼音,这会又喜欢串英语——你可真是......”说到一半,兴许是觉得自己的语气过于轻松,施岷正了色,道:“没事,慢慢来。”他之前一直夸我聪明,可我半点不觉得自己哪里聪明。背个单词,半天就过去了,还总是背了就忘。这种浪费时间的方式我很喜欢。我问他:“你记不记得,之前你给我补课的时候。”施岷疑惑地抬起头,问:“什么?”“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么在我旁边。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写错了就会点点我的桌子。”“那时候也不止你一个人。”“没错,但是,在我眼里,你就是只对我一个人笑。”“那既然你那时候有这个自信......”施岷伸手扶了一下眼镜,“那为什么到后来开始怀疑自己了呢?”“我......我不知道。”我以为他在责怪我犯过的错,把头埋得很低很低,“我觉得你太好,而我一点也不好——我们之间隔了那么多事情,我无法说服自己,你是喜欢我的。”施岷摇摇头,轻轻骂了句“傻子”。我听见这句话了,把凳子拖着离他更近,轻轻问:“没错,我是傻子。那么施岷,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一直都是喜欢我的,对吗?”施岷皱起眉,问:“现在说这个有意义吗?”确实,没什么意义。我们又没有复合。离得最近的那天,还是我俩把对方弄出一嘴的血。可我还是不死心。对于我来说,爱是一件多么容易就说出口的事情,我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他。可施岷不一样,他的爱从来都是包藏在心里的,再火热也不会让温度透出胸腔——我想,这也是我们的差距之一。而我要学会接受它。施岷大概是看出了我的犹豫,开口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自私?”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施岷继续说:“你刚来那会,我对你爱答不理,是想让你体会我的痛苦,经历一遍我的不开心,可我又怕你真的走掉。”好累啊,他说。他很纠结,我却好像看到了一点希望,于是按捺住心里的狂澜,赶忙表态。我举起手,起誓一样说:“不会!不管怎样我都不会走的——”施岷摇摇头,双手绞在一起,就好像在做一场很艰难的心理斗争。他一边说着“倒也不必事事都道歉”,一边用晦暗不明的眼神望着我。我被盯得心虚,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只能战战兢兢等待审判。“你最好不要再骗我。”他妥协似的,说完这句话,就放下手中的单词本,转身去了厨房,一边打了一个鸡蛋,一边问我要不要吃。我跟他道谢,得到他一个奇怪的眼神。“跟我也用这么客气吗?”他疑惑地说,“方岷,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小心翼翼了。”我其实也不知道,可能,从我回到柳镇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等待审判。但猛地被施岷问起,我也无法确认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改变。人想要改掉自己的性格是很难的,比戒烟还要难。而在陪施岷的这么长时间里,我没有抽烟,也没有发火。或许我真的可以说到做到。“方岷,人还是得让自己开心最重要。”施岷叹了口气,无比认真地跟我说,“我不想让你失去自己。”“不会。”他说得认真,我也答得认真,“认可的就去改,不认可的,就努力磨合——这不是两个人在一起必经的过程吗?”施岷耸了耸肩膀,说:“是这个道理,谁都懂,只是做起来......蛮难的。”“是啊,但我在努力。”我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前,倚着门框问,“施老师,你愿意和我一起努力吗?”这句话我说出去时,心里忐忑非常。我不确定他有没有打开心房。我怕他是因为“拉扯累了”而选择姑且相信我,如果真是如此,我又该给自己的罪状再添一条,死乞白赖的烦一个病人,叫他因妥协而答应我,太无赖了。施岷只是轻轻抬了眼,又继续低头,把蛋清和蛋黄搅在一起。我想,那个低头的动作幅度好小啊,那就当......他刚刚点了点头吧?第55章领包裹的事情,也不再是李元代劳了,通常是我去拿。去柳中就不免会碰到李元,一开始,我还怕会尴尬,有意无意躲着他,特意选他没课的时候去拿。可他不是那种矫情的人,有时碰巧遇到,甚至会主动跟我打招呼。把话说开是在一次晚自习之后,他见我又拿着快递往家走,朝我挥了挥手。我也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没想到他一路小跑着过来,问:“这么急着,去哪啊?”“回家。”我不好意思说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