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1章 护法神
律法成神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以某人老家,最具传奇与神话色彩,且有明文记载的律法为例——摩西十戒。其和合本译文中的第三戒为: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和你城市里寄居的客旅、无论如何都不可工作。’ 假如十戒有神,那么某人穿越前的那个时代,那些自命为先进社会的欧美天主教国家,那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得下地狱待着呀! 十戒白纸黑字写着了,做六休一,996是神说的。什么周休二日、周休三日、排班制、轮班制,一切为劳工谋福利的政策都是邪魔歪道!应当打击!007太狠了,但是006是符合神旨的。 这简直就是惯老板们的福音啊,这还有神背书。违背者一雷噼死,看怕是不怕。 事实上在老家的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宪法虽为一国法治根本,但其实都还是保留修改余地的。顶多就是门坎比较高,让人无法随便改而已。 同样的,迷地的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或许熊猫人比比对此没有清楚的认知,但对从七八百年前便已存世的正义之主来说,她可是见证了迷地社会变迁的过程。 不同时代背景、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法律是很正常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在今天之前的法律是混乱且随性的。强势领主可以言出法随,但弱势领主怎么规定也没人理睬。简单地说,法律并没有那么高的地位,就只是领主的统治手段一环而已。 但是某人所推崇的宪法一出,再加上赋予议会订定法律的权力,无形中把法律的逼格提高。而信仰愿力其实就是某种人心的潮流,这细润无声的变化也才让神灵们起了心思。 而法律应当随着社会背景改变的事实,经过林一提点,他问道:”假如想要以律法成就,那么有可能只围绕着律法这个大概念,任由条文应地制宜改变,而不会影响己身吗?假如会的话,这对一个神灵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么一问,熊猫人比比虽然大部分听不太懂,但他的表现却是僵了一下,才又恢复正常的状态。这是背后那一位,察觉到成为律法之神的不妙之处吧。林如此想到。 神灵的概念是简简单单的两三个字。但要怎么阐述这个概念,就得花费不少唇舌。因此不论哪个神灵,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典。这个法典上记载着最为核心的教义,即神灵的态度,不得擅改。 然而在传播信仰的过程中,怎么解释法典上的教义,却是主教、神官们的职责。再往下的僧侣、信徒就没有解释的权力,他们顶多是传播信仰而已。 但即使如此,在传播过程仍避免不了带上一些传播者的主观想法。信仰会被带偏,大多是发生在这个阶段。 假如法典内容本身就会频繁变动的话,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那个画面实在太美,端坐在神国中的阿尔布来希特不敢想象。 想必那样的神国会整天刮风打雷、地动山摇,不得安宁吧。 顿时一哆嗦。 ”这样真的不好吗?”熊猫人比比问道。他虽然也觉得从刚刚说的情形听起来,好像不太好。但以他的阅历,却不明白不好在哪里。 对于神灵高度的那点事情,即使是知道的人,也不见得理解当中的严重性,更何况是不甚清楚的人。所以对于比比的疑问,林一点也不意外。 但他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更为直白的观点,可以说明律法成神的坏处。说道:”不说条文更不更动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律法成神的话,贵族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熊猫人比比想不出来,歪着脑袋问:”会有什么反应呢?” 用白板笔术,林画了一堆简单的小人像,上头写着’民众’。又在小人像的上头,画了一个比较精致的人像,写着’贵族’。像是想起某事,林问道:”看得懂字吧,比比?” 熊猫人点点头。林心想,看来教会的教育还是很够力呀。虽然不知道比比的年纪多大,但幼年兽人就能够识字可不一般。 林开口解释道:”过去贵族会与教会开战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教会为了推广信仰之余,开始侵占贵族们统治的权力。甚至试图凌驾在贵族之上,连贵族也一起统治了。” 】 在原本白板笔术所画出来的两个小集团外,林又画了一个僧侣服饰的小人像,让他和贵族小人像打了一架。僧侣小人像还想踩着贵族,站到他的上头。紧接着就是一票贵族小人像又冒出来,联手打跑了僧侣小人像。 在僧侣小人像被打跑后,林在最上方又弄了一个书本模样的图像出来,继续说:”现在的情形是,我希望有一套不管民众或贵族都愿意遵守的法律,以此来约束着众人。但假如这套律法成就了一个神灵,或是有哪个神窃占了律法的概念,会发生什么事情?” 在某人控制的小人像中,位于最上方的书本变成了拿着书本的僧侣模样。熊猫人比比看着这样的架构图,回想起刚刚才看过的动图,小心地说道:”难道贵族会把书给踢走吗?” 话一说完,在林控制下的小人像图,贵族们果然奋起,联合底层的民众又一次驱逐成神的法律。 林说道:”没错,这种事情是最有可能发生的。因为贵族第一要保证的是自己统治的权力,不容许他人染指,就算伸手的是神灵也一样。本来只是充作行为准则的法律,摇身一变成为了有可能指挥他们的存在,贵族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即使那个神灵不触碰贵族们的红线,但她待在那个位置就不对。” 神权与世俗政权间的纠纷,似乎比前一个理由更加容易让人理解,毕竟两边的不对盘是摆在明面的。虽然背靠着强大神力,不会有贵族敢歧视正义之主的使者,但提防的心理让人很容易分辨出来。 熊猫人比比苦恼地说:”这样的话怎么办,没有阿尔陛下可以待的位置了。” ”倒也不是没有位置,就看陛下愿不愿意而已。”林笑着说。同时将原本的小人像图恢复成三级型态,也就是最上律法、其次贵族、最下民众。 熊猫人不解,又一次瞪大了他那双眼睛。瞪到都快看到眼白了。可怕~ 林当然不用别人刻意追问,直接说道:”咱们不以律法成就已身,甚至要压制其他神或人窃取律法为成神之机。正义之主应该待的位置,是与贵族们齐平,拥护法律,是为护法神!” ”护法神!”比比眼睛一亮。那股玄妙的感应又出现在四周围。 林猜想,或许天上的那位又加大了自己的关注。继续说道:”这么做有几大好处。对贵族而言,他们能与神平起平坐,而非被凌驾于其上,抵触就会减少。甚至会因为这么做,就像是抬高自己的身价,从而接受神权重新融入于政权中。但我最看重的,还是这么做对民众信心的建立。” 看着又露出不解表情的熊猫人,林笑着说:”这套法律并不是我或某几个特定人士所制定的,是由民众的代表,也就是议会与贵族共同商议出来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双方都愿意遵守;并且联合起来,惩罚不遵守的人。但对没有亲身参与所有环节的普通民众来说,他们为什么要服从这套法律,相信法律规定的事情都会被做到?” 老家先秦,商殃变法尚且要千金买马骨以昭其信,迷地就不需要吗?真以为老百姓都傻傻的,上头说啥就做啥?迷地民风剽悍,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然而千金买马骨这种玩法,先秦那个民风淳朴的时代可以用。放在迷地,马骨可以买到不少,但百姓该不甩人,就还是不甩人! 所以要取得迷地百姓的信任,林就有从信仰下手的打算。说道:”虽说法律的制定,让一般人也有了间接参与的机会,但终究是隔了一层。那么法律是否能够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的问题,在变法的初期,一定会成为绝大多数人所担心的事情。那么正义之主做为护法神,是不是可以增加人们的信心,让变法更为顺利。” 画饼画得很美好,但其实熊猫人比比噎不太下去。他迟疑地说道:”可是这样的话,要让阿尔陛下跟那些贵族在同一个地位,好吗?” 熊猫人的小脑袋只觉得这样做是僭越。然而放任熊猫人问出这样的问题,估计也是他背后那位不明白这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吧。 不要光帮着人家,让人占了便宜,自己却连根毛都没捞到。 对于这种小家子气的担心,林嘿嘿一笑,说:”即使贵族们再怎么防备,迷地的信仰也不曾断绝。这可不光是因为神灵的存在,也还有民众心灵寄托的需求在这里头。但诸神的信仰传播至今,格局大致底定。只要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件,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动。假如可以藉助世俗政权的势,那么对信仰的传播会不会有帮助?” 比比点头如捣蒜。就不知道这个头是他点的,还是他背后那位点的。 林使用水镜术屏幕展示了卡尔斯鲁厄帝国的宪法内容,重点在三权分立的项目,说:”陛下觉得在新的权力架构里头,您最有可能插手的环节是哪个部分?”林说话的对象,已经在无意识间换成了天上的那位。 熊猫人比比也不见原本那胆小谨慎的模样。略微思考后,便伸出爪子,点在那大项目上——司法权。 /73/73852/29414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