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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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黄宗伟写了很多封信,他一次都没有回复我。 黄宗伟在东翰林村已经没什么亲人,但老家的房子还留着。前段时间,他回去找人翻修家里的祠堂,又随便收拾了一下院子,几间小屋子终于干净一点,勉强能住人。除了门槛有点旧,他不愿意换,说每一次走过,都是大踏步迎接新的好运。 我出门的时候,黄宗伟刚从金山寺祭祖回来,手里拎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撕得乱七八糟的用来装订香火的包装纸。他的另一只手臂抱住自己的儿子,陪他的女人叫阿兰,是他的老婆,我们当时没见过几次,后来见得比较多——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推着一只婴儿车。 他见到我没什么感觉,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反而是他老婆阿兰问他:你同学吗?他才如梦初醒,喉咙里哦了两声,眯眼笑着向我伸出手:好久不见。比起我上一次见他,他又发福了,整个人珠圆玉润,只有皮肤还和小时候一样白。他现在经常胳膊下夹着皮包,在村里来回跑,活脱脱一副大老板的样子,身形、模样都和小时候相行见远。 还有他的三个儿子。黄宗伟和他老婆对他们的情况了如指掌,但是我总分不清。他请我来家里喝过一次茶,他的儿子们在里屋睡觉。我们拉了几句家常,他带我去房间里看他儿子。黯淡的灯光映照在他慈祥的脸上,他垂下眼用手指给我看,轻声介绍哪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姓名由来有什么缘故。 从军,从政,从商。黄宗伟跟我讲。刚好三胞胎。他的神情柔和,不知道是灯光的效果,还是他的体态对他的影响,他身上没有小时候那股冷淡的感觉,整个人变得很亲切。我不想听他讲他的孩子,我认不清,也不感兴趣,我想听他讲讲他自己,我和他没有联系上的那一段时间,他做了什么事,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但是他说:我们出去吧。 他拉上房门,最后隔着门缝看了一眼他的儿子们。我问他:你现在在哪里?他不告诉我他的地址,他在广宁市开了一间化工厂,但从未跟我说他住在哪里。我问了好几次,他搪塞我,最后没办法,说自己也不知道。 居无定所。他说。现在的地方住一段时间,很快就会搬走。他看着我的眼睛,他明白我不信,可只要他给我一个借口,不管我信不信,我都不会再问了。他又说:不要来找我了。 我没找他,我只是给他写信。一九九八年,已经过了三月五日,他三十三岁,我三十三岁。他在广宁市当老板,我在广州市当化学老师。我接连不断地给他写信,用过的信纸摞在一起有两指高。我给他写信就像写日记,信里的内容毫无营养,记一下最近的感受,又记一下最近吃的东西。我不写开头的问候,不写署名,只写内容和日期,所有的信都寄到黄宗伟在东翰林村的住址,没有人收,我就让中叔代收,放在他家曾经用来装糖的铁皮盒子里。 中叔问我什么时候给他,我说随便,扔了也可以。中叔没有扔,糖盒子被他藏在床底下的抽屉里,和那些针线包存折放在一起。后来越写越多,信放不下了,他又取出一块新盒子,跟原来的盒子排在一起,压住他的存折账单,还有家里重要的证件。 那些信照例没有人看。 我依旧坚持不懈地写。 我不了解黄宗伟在干什么,我只能写我自己,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广州很无聊,教书很无聊,化学很无聊,我的人生按部就班,一年半载几乎没有任何波动。我经常臆想黄宗伟在干什么,他一定过着比我更刺激、更随心所欲的生活。这样的想象激发了我的好胜心,我摒弃了先前的平铺直叙,开始在信里杜撰自己的经历。 我编造教书时班里小孩子的调皮、同事间的勾心斗角、学校里不合常理的规定;我编造天安门前的广场人山人海,大家星期一都在等早上六点的升旗仪式,我写这件事的时候特地暗示:工作之后我很有空闲,经常去那里玩(其实我没有去北京,之后可能也不会去);我还编造我的相亲史,相亲对象是一个开服装店的女人,满嘴听不懂的沪语,很有意思。我编了很多话,编到后面自己也信了,越写越潦草,越写越生动,像写小说一样。 直到一天晚上,我点着灯,在纸上写我刚吃过晚饭,今天白天有邻居结婚,晚上会放烟花。我问他吃饭了吗,又问他最近在忙什么,问东问西,我发现我能说的很有限,那张纸还余三行空白。 可我什么也编不出来了。我决心要给他写满整整一面,我的笔头在纸上点了半天,给他写下三行我爱你。刚开始很艰难,随即一发不可收拾。写到结尾处,我的笔迹飘逸疯狂,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意思,但结合上文,都是相同的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如果黄宗伟看到这段话,一定会觉得我有病、很恶心。这就是我想见到的。我想看到他满脸嫌恶,最好因为这些令人作呕的告白,吐在我的信纸上面。但他不会看,很没意思。我明知道他不会看我还这样写,我是一个相当无聊的人。 我用打火机点燃那封信的一角,火舌飞速窜动,几片黑色的灰烬掉在桌面上。信纸尾部来回打卷,像一只被我提住尾巴、在空中挣扎的老鼠。 我把那封信烧了。 — 初一暑假,我履行诺言,带黄宗伟去县城。 我们住在县城。这里不大,但比东翰林村强很多,沿路有不少店铺,地面相对整洁平坦,下了雨也不会有淤积污水的大片凹陷的湿泥。县城的太阳比东翰林村耀眼很多,因为房屋是错落有致的,阳光也可以寻到屋子间的排列逻辑,从其中的空隙落下。 黄宗伟说,这和村子里真是太不一样了,这里的阳光这么整齐。相比之下,东翰林村的阳光总是透过杂乱无章的树叶,乱线一样扫射各处,像要刺瞎人的眼睛。 他跟我过来,只带了自己的书包和几件简单的换洗衣物,包里放了薄薄的笔记本和化学手册。手册已经被他揉得很旧了,由于经常翻阅,书页的侧面颜色暗沉。 这本手册的线散开了,它的封面变得摇摇欲坠,似乎轻轻一扯,就会悄无声息地散架。黄宗伟对此很不好意思,他在家里捡了我爹看过的报纸,搭着塑料尺,悉心为这本书包了封皮。 不看化学的时候,他就在房子里闲逛,或是与我到县城的街道瞎转悠。我带他去过一两次我爹的皮鞋厂,想向他展示工厂的运作场景。我认为这是这次暑假之旅中,除了去市区外的一大重头戏,但黄宗伟对此表现得兴趣缺缺。我让他看那些给鞋子钉鞋钉的女工,又让他看巨大的嗡鸣的机器,它们几乎占了厂子里的一半空地,使运作间变得非常狭小。 黄宗伟心不在焉地听这些话,老是神游,被我问烦了,他才勉强回应两句,后来他干脆挑明:机器发动的声音总是令他心烦意乱,并且工厂很小、很热,进去后有一种窒息感。他有时变本加厉,说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去厂子里逛,那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县城上拥挤的马路有意思。 总而言之,他见缝插针地泼我冷水,好使我明白我所看重的皮鞋厂其实不值一提,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他真是让人讨厌,但只限我带他去皮鞋厂的时候。其余大部分时间,也许是因为受到县城温暖阳光的普照,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善良、宽容与大方,看上去对事事充满兴趣与热爱。 他跟我上街,把自己吃到一半的火腿肠喂给流浪猫和流浪狗,他还会抱它们,让它们在他怀里、膝盖上尽情撒娇。他之前从来没有对我的小狗这样过。 我们去过书店,不大的店面放置两排书架,墙壁上都是塑封的书本。我们来时经常看到放学的学生,他们站在架子前面,手里拿了一本书,掌心来回抚摸书的表皮,嘴里絮絮叨叨讲学校的趣事。 黄宗伟很喜欢看,但不是对书的内容好奇,而是看书本的排列。他有段时间沉迷纠错,经常背着手,像书店老板一样在架子前走来走去。每一本书的塑封皮外都贴了印有编号的贴纸,他花了一个下午去弄懂数字前那些字母的含义,又乐此不疲地将放错地方的图书归位。好在县城里没有图书馆,不然还要浪费他更多时间。 县城的日子像水一样冲刷记忆,东翰林村的事情变得离我们特别遥远。强势的阿勇、温和冷漠的老师、面目可憎的同学、言谈粗鲁脸色沧桑的大人、下雨天发霉的教室、剥落油漆的大门、丢失的学校招牌。我们离他们很远,我们逃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一个世外桃源。 我和黄宗伟惬意地蜷缩着。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他穿着单薄的白背心。我们聊白天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东翰林村,然后我们的声音像灯芯一样熄灭。 在夜晚,偶尔听不见虫鸣。黄宗伟侧躺在我的身旁,他不说话,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长长的睫毛摩擦过枕头,发出轻微的响声。只要空气中有一点动静,这个响声就会被淹没。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为了听到那一阵细密的沙沙声,我减弱了自己的呼吸。 我们什么时候到城里去?他问我。 很快。我回答。 很快。过两天。他从第一天就开始问,每个晚上都问,问了一个星期,终于在某一天,吃过晚饭,我告诉他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去市区。 噢。黄宗伟有点意外,他的眼珠转了一下,盯着我看。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紧紧盯着别人,这是他身上的一个毛病。他看上去没我想的那么开心,但也没有不快,只是很平常,就像我刚刚只是说明天晚上吃什么。 这种平常持续了几秒钟,他很快发觉这个情绪不太妥当,于是抬起头,向我露出笑容,说太好了,我一直都想去。然后他又看着我,很期待地看着我。他希望我能顺坡下驴,告诉他城里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向他透露一点明天的行程,好让闲聊继续下去。 因为黄宗伟对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什么也不懂,现在听到我说马上要去城里,似乎连唯一的愿望也得到满足。 这件事情在开始之前,对他来讲就像已经结束了。 我们回到屋子里,那天睡得比平时更早。黄宗伟问我应该准备点什么东西。他坐在凳子上,怀里抱着书包,把自己的衣服从柜子里翻出来,他的衣服皱巴巴的,他把它们一件件叠好,装进书包里。我跟他说,我们最多住两天。他说,行。又把手册和笔记本塞进去。 第二天,我爹带我们坐车进市区。我们起得很早,跟从村里到县城那天一样早。天还没有亮,灰蒙蒙的,下面蕴了一片粉紫色,靠近车头的地方亮着一盏暖黄色的小灯,公路两旁是树,更远的地方是沟渠。 客运车上有很大的油烟味,黄宗伟坐在靠窗的位置。过一会儿,天亮了,灯灭了,太阳从窗户外照进来,直照在他的脸上,他拉上了肮脏的蓝色帘子。也许是清晨的缘故,车内的环境很安静,很多人昏昏欲睡,黄宗伟抱着他的书包,太阳把那面蓝帘子照得几近透明,他的脑袋隔着帘子抵住玻璃。 不大一会儿,我和黄宗伟就在客运车上睡着了。 等我们再次醒来,是一个多小时之后,一个男人抱着黑色塑料袋,发出巨大的呕吐声。车内变得很嘈杂,同行的乘客七嘴八舌。一个女人带着被子上车,她的被子很大,用印有红色斑点的牛津布包裹,从过道风风火火的挤过去,撞倒了一个乘客的杯子。那个人嘴里吐出我们熟悉的方言,女人佯装没有听见。 太阳从黄宗伟的右边飘到他的头顶,阳光不再强烈,他拉开了窗帘。我枕着他的头顶睡觉,压扁了他的发旋。醒来时,他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脖子,问我要不要喝点水,我拒绝了。 市区比县城要热闹,建筑物也比县城的更高大,这里多了很多马路,还有我们没见过的商业店铺。除此之外,我们有了空旷的步行街,可以在那里肆无忌惮地散步,除了偶尔窜出的大杠自行车,没有需要躲避的东西。有时能看到有人开着“红旗”牌汽车,但汽车离我们很远,它们行驶在马路上。 我们住在我爹的朋友家,他家里有一个小儿子,在上高中,今天在老师家里补课,我们去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黄宗伟很拘谨,我爹和朋友谈话时,他与我寸步不离,僵硬地向陌生人问好。 我和我爹的朋友并不熟,和他的儿子也不熟,但是那天我表现得十分落落大方,说了几句讨巧的话,逗得那个男人哈哈大笑。黄宗伟的手指拽住我的短袖衣角,我感觉到衣服上来自他手指的重力,他的局促靠着这点重量传递到我的心上,我的勇气增加了,我恍惚间成为这所房子的主人,热情地招呼他坐在我旁边。 我爹的朋友抓给他一把葡萄干,他求助地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让我感觉很好,我向他点头,他才伸出双手去接。 他背着自己那只又灰又旧的破书包,我带他去坐公交,跑到各种地方去玩。他坐在座位上,广播的声音夹杂电流声。他很不安,又蠢蠢欲动,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好奇心,他克制住左顾右盼的冲动。 我带他去公园,市区的公园有一片很大的人工湖,小路上有人推着自行车卖汽水,橙色的小冰箱,里面塞满泡沫,一打开,冒出一股腾腾的白气。瓶子上湿漉漉的,结了一片小水珠。我给黄宗伟买了一瓶,给自己也买了一瓶。那是他第一次喝汽水,我们坐在石桥的柱子上,他喝了一小口,对这个味道十分惊讶,他又喝了一口,说自己的肚子里在冒泡。 你看我。我对他讲,将一瓶汽水咕噜噜全灌进喉咙里。他睁大眼睛,看着我打出一个绵长的嗝。他这个时候已经镇定下来了,说他知道,这个是二氧化碳。他趴过来揉我的肚子,眼巴巴地看着我,想让我再打一个嗝。他一碰我,我就张牙舞爪地吓唬他,但是他不怕我,伸手去抢我的空瓶子。瓶子被甩进水里,咕咚一声,一圈鱼苗立马四散开来。 这里有一座宽阔的广场,铺满白色的石头,围了一圈水沟盖板。广场上没有遮阴的地方,黄宗伟问我最中间的东西是什么。我说是喷泉,晚上会有喷水表演。他又问是什么样子的。我回答就是跟洗车的水管一样。他很高兴,摇了摇汽水瓶,给我看水面的泡沫:才不是,喷泉就和这个一样。 我们去街道转了一圈,对各种颜色的店铺装修评头论足,又一起吃了一碗小推车贩卖的便宜糖水,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到公园广场。广场上聚集了很多人,人群围成一圈,中间就是放喷泉的装置。我和黄宗伟来得有点迟,只能站在靠近外围的地方。那天的夜色很好看,并不完全黑,而是通透、寥廓,远处呈现出水粉一样淡淡的紫色。 我被一种失真的幸福感笼罩。广场上很吵,四面八方都是人,黄宗伟拉着我的手,他的手心温度和我的一样烫,偶尔空气中会飘来一阵甜丝丝的、糖浆的气味。这些细小的东西令我觉得很安逸,恍惚间,我好像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那么善良。 也就在那时,我发现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和在村里、学校里的感受都不一样,这是一种明亮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就像一列火车缓慢地驶入黎明之中,所有的乘客在第一缕阳光到来时苏醒的那一刹那。 我想跟黄宗伟分享,恨不得他即刻与我通感。但是他很专注,他的眼睛一直聚精会神地盯着人与人胳膊之间的缝隙,那里隐约可以看到中间的喷泉。 喷泉打开时,下面亮起一串灯,像街道上店铺的霓虹灯,很好看。我松开黄宗伟的手,因为前方人群的欢呼声心情振奋,我也想大叫,想蹦起来,挤到最前面去。重重叠叠的人影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准备跟黄宗伟提议我们从旁边绕过去,但是一转头,他已经不见了。 黄宗伟跑了。 两个小时后,喷泉早已结束,我在广场呆到天彻底沉下来,也没有找到他。我很害怕,我爹一定会问我,我爹的朋友也会问我,还有他的儿子。他会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等了解事情的始末后,又在心底里偷偷笑话我。 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市区这么大,人生地不熟,我们只能报警。等待警察处理的过程中,我和我爹他们坐在一起。没人说话,他们低着头抽烟,我爹朋友的小孩正站在离房门口不远的地方。 我产生了一种妄想,妄想他能带我去他的房间,至少别让我和大人们坐在一起。但是没有,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就像从来没见过我,然后他回房间里去了,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我只能继续煎熬。不知道这种煎熬要持续多长时间,除非黄宗伟良心发现,中途而返。我当时对他有一种恐惧,我几乎坚信不疑,如果他真的想跑,没人能抓住他。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想法,这个想法才是我所有痛苦真正的来源。我发现我很自大,总是局限在自己的视角内。我以为我有多了解黄宗伟,黄宗伟就有多了解我、多在乎我,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他被动的选择,我就像破烂的东翰林村初中——因为我想跟他做朋友,所以他选择我,仅此而已。 我在他心里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很可能跟阿勇也没什么不同,一想到这个我尤其受不了。他消失的那天晚上,我趴在床上偷偷哭了一场,我们两个那么多天睡在一起,有时候还枕着一只枕头。他把我当成皮屑、朽木、蝇虫——任何不值得留念,甚至迫不及待想要抛弃的东西。他把我害成这样,对我不会有一点愧疚,也许曾经我被他的出众和聪明折服的时候,他看我就像看东翰林村的烂泥一样。 我爹第二天叫我起床,我的眼睛肿成两颗桃核。他想骂我,又碍于在朋友家,只能语气生硬地让我快点来吃饭。他的拳头没有落在我身上,是因为我们现在在市区,但现在这个环境对我也没有吸引力了,我拉开窗帘,外头井然有序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笑不出来,这些东西只让我体会到一种虚伪的文明。 吃饭的时候,我故意把汤撒在地上,想惹起我爹的怒火,让他又变回东翰林村那个野蛮又坏脾气的男人。最好当即打死我,要么把我赶出门,我去和黄宗伟一样流浪。 这个愿望最后也落空了,我爹的朋友两三句话就压下他的情绪,使他重新开始强颜欢笑。没有熟悉的暴力,我对这里所有的人都失望透顶。 又去派出所坐了整整一天。整整一天,什么都没干,我爹在旁边不停地抽烟、咳嗽,直到一个女警察过来让他灭掉。白天的时间很长,太阳也是没完没了,从台阶上照到玻璃门上,后来几乎要照到我的脸上。 我觉得很热,这么多天来头一次觉得市区里这么热,全怪那些开车的人、还有那些开工厂的人,他们都是一群见钱眼开,不在乎别人死活的家伙。我不舒服,我强烈地感觉我不属于这里,我的背很痒,浸透汗水的细密的针扎一样的痒,我在这里就像蚂蚁一样,无人关心。 我想念东翰林村潮湿的地面,乱七八糟的小房子、浓密的树叶、还有我熟悉的面孔。我越想,越生黄宗伟的气。他很不识好歹,他只能看到事物糟糕的一面,却不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他抛弃一切后,不知道到底得到了什么好处,难道颠沛流离、食不果腹比在村里读书好吗? 第三天晚上,我对他的恨意达到顶峰。我想了很多他遭遇不测的可能性,这些也不能缓解我的愤怒,反而让我胸口更闷。我从噩梦中惊醒,身上都是冷汗,大脑一片空白,缓了好一会儿才又想起黄宗伟逃跑的事实。 第五天,派出所的警察通知我们,黄宗伟找到了。 像他突然消失那样,他又突然出现了。浑身脏兮兮,鞋跑丢了,手里抓着两只饼干。我看他,他低下头,舔掉嘴角的碎屑,继续埋头苦吃。警察说他在一个小卖部门口被发现,他当时准备偷一袋零食,但是被发现了,于是老板报警抓他。 经过他自己的口供,他说自己在广场的那天,有一个女人说自己的孩子不见了,让他帮忙找,结果他被带到一辆面包车前才发现不对劲,扭头就跑,躲过了人贩子,但也在市区迷失了方向。 他在市区独自流浪五天,饿得受不了,才去偷东西吃。 这一瞬间,风向变了,他的遭遇很可怜,掩盖过他偷盗的事情。因为人贩子是突发情况,并且他很脏,看上去像过了好几天苦日子,所以所有人都对他的借口很满意,他们理所应当地接纳他、安慰他,过去突然就被一笔勾销了。 只有我,冷静得像这场闹剧中的局外人。 我们把他带回家里,我爹的朋友对他轻声细语,那个高中生又站在房间门口,他的房门开得很大,里面隐约露出积木玩具。他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黄宗伟,眼神好像在说“如果你想进来,你就进来吧”。他们让黄宗伟去洗澡,又给他东西吃,看他边狼吞虎咽边说谢谢,他们的脸上出现怜爱的表情。 晚上,他穿着干净的背心来到我的房间。关上房门,没有开灯,我坐在床边,他看出我的心情很不好,便没有自讨没趣。 他也想上床,刚踢掉拖鞋,我突然翻身扼住他,我的身高优势这个时候突显出来了,我掐住他的脖子,骑在他身上,问他那天去干什么了。他呼吸困难,半天不出气,我松开手时,他把肺都快要咳出来,看到我阴沉的脸色,他说:我被绑架了。 我扇了他一巴掌,把他的嘴角扇破了,他反应很快,咬住我的胳膊,力度大得像要撕下一块rou,又用膝盖顶我的肚子。很痛,见我防御有些松动,他一拳打在我的脸上,指甲抠进我的rou里,在我身上到处乱掐。 我们在床上滚来滚去,床板吱呀作响,再继续,一会儿大人们就该醒来了。可是暴力让我很痛快,黄宗伟也是,他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小豹子一样的光芒。 最后,我用膝盖压住他肋骨突出的胸膛,因为颧骨的淤青龇牙咧嘴,气喘吁吁地又问了一遍,他那天到底去干什么。 我被人贩子绑架了。他回答。 我盯了他好一会儿,只好放开了他。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