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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不是件好事。去年解药吃光了,在小柒的调理下,她活蹦乱跳一年,虽然样貌难看些。“知道了。”小柒确实有新药,在有解药的情形下不敢拿节南的身体乱试。是药三分毒,更何况解赤朱的药,必定要以毒攻毒。“不过,你不觉得彩燕……”小柒欲言又止。节南摇头,“不会,她上菜时都不知我是谁。远岁和巴奇也一样,以为我和孟元只是误闯者。后来我戴了面具,他们就更猜不到我与神弓门有关。”小柒呼出一口气,“吓死我了,不是彩燕就好,难得我俩之外还有挂念师父的人。”节南柔笑,“疑神疑鬼的向来是我,你cao什么心?师父去世三年,彩燕如果要投靠金利挞芳,早就投靠了。毕鲁班能活到今日,彩燕功不可没,如今又当着巴奇的面帮我们,已经回不去大今。她同我说好,等把毕鲁班送到都城,对师父交给的任务才算完成,以后去哪儿都是她自己的意愿。”小柒嗯了一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随节南,经历了最凄惨的散席,从此看淡人与人的交往,不会强求任何感情羁绊。然后小柒啊道,“我看到你,彩燕和那个叫阿升的麻烦家伙,没瞧见毕老爷子。”节南将崖上的情形大略说了一下。小柒听得巴掌拍拳头,“真叫我大开眼界。虽然一直觉得孟元一无是处,却无论如何想不到这人如此无耻,出卖同伴换来的自在,不躲到深山老林,还敢招摇过市装情圣。崔玉真要知道他的本来面目,估计悔青了肠子,不过这下总能清醒过来。孟元死得大好!我心里都解气!”“掉下去也不见得会死。”节南心里不存这种侥幸。小柒却道,“那时大船离得不远,又有小船待命打捞,但两人掉进水里之后就没浮上来过,岂不是死定?”节南举举眉,“我想即便孟元不死,大概也不敢再对崔玉真抱有非分之想,毕竟他对我和毕正亲口承认的。只是崔玉真对我们的证言相信与否,就不好说了。”小柒耸耸肩,表示无所谓,但还有一事不放心,“我虽不管你对九公子有何打算,但凡他那种,不知多少姑娘倒贴,你可千万别主动表明心迹,不然他才不稀罕。可以给他些暗示,挑逗亦点到为止,撩得他积极送上门,你就甩他一脸门板,冷着他晾着他,让他得不到,煎熬得死去活来……”节南本来累得不想说了,实在忍不住要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不正经的姑娘,其实连个喜欢的人都没有。”小柒嘻嘻笑道,“到处听得到诸如此类的事,耳朵都起茧子了。”探子探子,别人的经历就是自己的见识。“从前我就觉得了,九公子对你特别不一样。他欺负你差使你,那叫理所当然,看你受别人欺负和差使,他又容不得。你不知道,刚才他怪我们自顾自,任你掂后,不但罚明琅公子去伙房做吃的,连我都敢教训,那副小气吧啦的模样,真是白长那么好看……”说着说着,小柒发现变成自言自语。节南睡着了。满头大汗,皮肤guntang,也经不住疲惫,睡得很沉。小柒叹口气,翻开节南破皮渗血的掌心,开始处理外伤。约摸过了三刻,帮外伤都上好药,再头疼节南这身毒的时候,有人敲舱门。小柒打开一看,王楚风端着两碗汤站在外面。“船上伙房里没什么好食材,我煮了点冬瓜汤,给你和小山姑娘解乏——”尾音未收,王楚风看小柒目瞪口呆的样子,“怎么?”“十二公子真下厨,不,会做吃的?”还怎么?还怎么?君子远庖厨。就算人家孔老先生原本的意思并不是男子不该下厨,但是明琅公子洗手做羹汤的画面,小柒不敢想。王楚风来送汤之前,已经想得很清楚,面对小柒那样爽直的姑娘,自己也要光明正大地坦诚,“冬瓜汤是我煮的,蜂蜜核桃是我炒的,你在我祖母寿宴那晚吃空了的一罐四季酱也是我自创的。我很会做吃的,但我不怎么识字。”王楚风无声吐息,紧张望着对面女子的反应。小柒低头在地上寻什么。王楚风不明白,“小七姑娘?”小柒一抬手,“你先别说话,让我找找下巴壳。奇怪,掉哪儿去了?刚才还感觉在嘴巴下面的。”王楚风不知该笑,还是该笑,“小七。”小柒仰起脸,两眼冒光,“明琅公子,请你一定把四季酱的做法教给我,自从吃过一回,我魂牵梦萦,每顿想得慌,胃口都不好了。”王楚风准备好,听这姑娘笑话自己,哪知——“就这样?”小柒眨巴眨巴眼,“哦,秘密要用秘密交换,你手伸过来——”小柒在王楚风掌心写了个“柒”,又写一个“七”,打上叉,“我的名字是叠字,柒小柒。一般人都写成后面那个七。啊,忘了你不识字,要不要写在纸上给你?”王楚风蜷起五指,认真道,“这个字我识得,小柒——姑娘。”佳人柒小柒,从此记芳名。第300引家有贤弟无边无际的黑夜,无边无际的江流,天野荒旷。船舱里,王泮林和李羊一起看水道图,吉平举高灯。王楚风走进来,让灰兔发冬瓜汤,还给了王泮林一碗。王泮林瞥一眼,“稀奇。”安阳王氏名门名流,却不知子孙多怪人也多。写得天下文章,种得天下植物,却和书桌一样高的王五;什么都不缺,就缺俗心,一心要当道士的王十;还有这位,遇到无良先生,以至读书障碍,不得已将才华寄托别处,不但厨艺一绝,还擅长掌理宅务,到谁家都能当得“一品主母”的王十二。当然,在王泮林眼里,如今这些怪兄弟都不算怪,他自己也走歪了,学火药造火器开工坊。而王泮林还是王七的时候,曾与十二最好。十五六岁就让皇帝选中,进入书画院担任待诏的天纵少年王氏七郎,作为家中最重视的儿孙得天独厚,也是众堂弟瞻望的马首。其中,十二郎聪颖,读书容易,触类旁通,文章诗词皆出众,又长得极好,自然有人拿他比王七。家人亦如此。十二郎没有反感,就是喜欢跟着王七,小小年纪学他一举一动,似模似样。也许因为学得太好,无人察觉十二郎异样,等到王泮林发现这个弟弟十岁起就没法识字,也读不了书,功课统统找人代笔,遇到祖父考课就装病装出门各种装,实在不